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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13-07-02 阅读次数:1386次

一、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 从大专毕业到2013 年8 月底满两年;b.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英语通过四级)。

      ② 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2 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2 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 中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 年或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  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第七款第四条)。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①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或2 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② 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专业领域范围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③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A 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 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

      C 同等学力考生;

  (2)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报考外省学校可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除以上(1)、(2)外的其他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3)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根据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择报名点。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2012 年10 月10—31 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报名须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2 年11 月10 日—14 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进交大南门向西100m )。

  (3)报名携带材料: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原件。

  (4)现场确认内容: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5)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三、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3 年1 月5---6 日。

      复试时间:2013 年3 月下旬。

四、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3 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领域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原件)。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专业学位种类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学位代码的前四位)如下:

——工程硕士(0852):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计算机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冯博琴,其它科目见我校2013 年对应科目参考书。

  (2)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外语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六、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 第一学年,除特殊情况外,经推荐免试的和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并且免缴学费。

      ② 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学费:8000(元/年)

      ③ 学费按年收取,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 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收费办法按协议书办理。

七、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 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82665565;邮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 或 http//gs.xjtu.edu.cn传真:(029)82664655。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机械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029—82660983

张老师

xgzhang@mail.xjtu.edu.cn

 

    详细信息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或机械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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